向中国驻外(各国)使领馆经商处室报到登记的程序_「瑞思商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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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中国驻外(各国)使领馆经商处室报到登记的程序

发布日期:2023-03-07 浏览次数:

答:在境外工商部门注册完毕之后,企业应当要求其投资的境外企业中方负责人持《境外中资企业(机构)报到登记表》、《企业境外投资证书》或《企业境外机构证书》复印件、在境外投资最终目的地工商部门注册文件复印件等当面或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及时向驻外使(领)馆(经商处室)报到登记。企业或人员等信息发生变化的,也应及时更新备案信息。经商处室收到后,填写《境外中资企业(机构)报到登记表》的回执联并盖章,由境外企业中方负责人在商务部业务系统统一平台扫描回执上传,即完成报到登记手续。 注:《企业境外投资/机构证书》颁发日期为2019年7月1日前的企业完成报到登记后由境外企业中方负责人将回执联自行扫描存档后原件交回我局保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