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1月1日后,单位结清社保欠费,如何办理?_「瑞思商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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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11月1日后,单位结清社保欠费,如何办理?

发布日期:2022-07-01 浏览次数:

答:通过社保部门网站、自助终端或社保局窗口办理完成单位社会保险费缴费申报后,税务部门将提供每个工作日定时扣费服务,缴费人无需自行缴费,只需确保银行账户有足够余额且银行账户有效。

  如需即时到账,办理完成单位社会保险费缴费申报后,单位可通过深圳市电子税务局网页版、微信深圳税务服务号、“@深税”平台,或全市任一办税大厅(第二税务分局除外)等渠道办理。税务具体办理方式可拨打社保部门12333或12345-5咨询热线,税务部门12366咨询热线。

  税务路径:电子税务局(企业登录)——我要办税——社保业务——单位社会保险费费额确认跨月缴纳的社保费,社保部门核定缴费金额后,五天内在税务部门缴费有效;超过五天未缴费的,参保单位需要主动重新申请核定缴费金额。

  社保申报路径:登录单位网上服务系统——业务申报——单位缴费管理——企业社会保险费缴费申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