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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转移至税务部门

发布日期:2021-08-20 浏览次数:

财政部、自然资源部、税务总局、人民银行日前联合发布通知,明确将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
矿产资源专项收入等四项政府非税收入划转。税务部门征收。专家表示,这是强化税务部门非税收入征管职责的又一项措施。
根据通知,将由自然资源部门负责征收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矿产资源专项收入。
海域使用金无居民海岛使用金四项,政府非税收入全部划转给税务部门负责征收。
专家介绍,早在二零一八年,中共中央印发的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中,就明确将省级和省级以下国税、地税机构合并。
具体承担所辖区域内各项税收,非税收入征管等职责。到目前为止,已有多项非税收入征收划转到税务部门统一征收。
实际上,在国地税合并之前呢,就部分省份的地税部门就承担了某些非税收入的征缴工作。比如说最典型的就是那个教育费附加,实际上一直有地税部门征收的。
再比如那个残疾人就业保障金,也当时是有事务部门征收的。二零一九年的时候又将社会保险缴费划转到了税务部门征求。从这一点来看的话,这次四项收入划转税务部门征收。
实际上是强化税务部门呃,非税收入征管职责的又一个措施。专家认为,从国家和政府的角度来看,这可以有效配置政府的征管资源。
由于税务部门征管人员较多,专业化和信息化程度高,四项收入划转税务部门可以降低整个政府收入的征缴成本。
从缴费人来看,通知明确,税务部门在确定职责划转后的征缴流程后,要实现办事缴费一门一站一次办理。
这就可以避免缴费人跑多个部门,报多份材料,实现便利缴费。从宏观治理层面来看的话,这个私下非税收入征缴。
发展税务部门是有利于优化我们国家的税费营商环境,降低市场交易成本,提高市场的运行效率。这是我们一直以来推行的放管服又一项举措。
根据通知,四项政府非税收入的征收范围、对象标准减免分成、使用、管理等政策,继续按照现行规定执行。
实际上,这也就意味着,国有土地使用权、收入等四项收入的征收政策以及收入的分成制度、资金使用管理办法都没有变化。
并且国有土地使用权收入本身就是属于政府性的基金收入,专款专用的,因此也不会影响地方政府一般公共预算的可用财力。